省直各缴存职工:
因中心进行年终结算,住房公积金提取与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于12月16日起停止办理, 2014年元月起恢复办理业务,敬请广大职工相互转告。
河南省省直机关住房资金管理中心
2013年11月27日
上一条:关于简化公积金联名卡办理程序的通知 下一条:关于经营高校学生公寓和食堂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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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财政金融学院 财务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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