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属各单位:
根据财政厅《关于加强预算执行管理加快预算执行进度的通知》精神,校属各单位要切实履行部门预算执行的主体责任,加强预算执行管理的统筹谋划,全面排查分析制约预算执行的关键环节和主要因素,研究提出改进措施,列出工作计划,建立工作台账,明确内部责任分工,抓好预算执行的各项管理工作。
根据省财政厅要求,年初预算安排项目支出原则上6月30日前完成60%以上,9月底前完成80%以上,10月底前完成调整预算的85%以上。单位结转资金6月底前完成支付70%以上,7月底达到80%以上,8月底完成90%以上,9月底支付完毕,9月底未支付的资金财政收回。
各预算单位要推进建立约束有力的预算制度,严格预算执行管理,严格控制预算调整,预算调整最迟10月底前完成,预算调整规模原则上不超过年初预算的20%,要严格控制厉行节约类支出。
各预算单位要加大预算执行考核结果运用力度,凡未按要求完成支出或支出进度偏慢的单位,扣减其下年度预算。
截至6月30日,我校总预算执行进度为33.51%,除人员经费支出进度正常外,公用经费和项目经费支出均进度缓慢,尤其是项目支出进度,仅为6.46%。
校属各单位要认真梳理本单位预算执行情况,并把整改情况报财务处。
附件:1.河南省财政厅《关于加强预算执行管理加快预算执行进度的通知》
2.项目支出进度表
财务处
二○一八年七月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