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属各单位:
根据省财政厅和教育厅相关工作要求,为做好2020年决算相关工作,结合学校实际,现将有关年终报账和财务决算等事项通知如下:
一、年终报账截止时间
为了保证年终决算顺利进行,2020年财务报销截止时间为12月18日中午12:00,截止时间后财务处将转入对账和年终结算,不再受理任何报销业务。校属各单位应认真梳理当年预算进度,合理安排经费支出,尽早提交财务处完成报销手续。
二、借款清理
已借款(含现金、转账)未冲账的教工,请于11月25日前及时办理报销冲账手续(欠款情况见附件)。如有特殊原因不能及时还款的请说明原因并制定还款计划。
三、各类应收款项清理
(一)校属各单位认真梳理对外签订的合同,按合同规定及时催收相关款项;
(二)从财务处领取的票据,请及时到财务处办理结算手续;
(三)相关职能部门应积极督促各承租单位、经营户将租金、水电费、管理费等上缴财务处;
(四)各相关单位应将收取的资产使用及处置费、培训费、押金等各类款项及时交上缴财务处,坚决杜绝“小金库”现象发生。
以上各类应收款项最迟于12月18日17:00前办理结算手续。
四、预开票据清理
对于票据已开、款项未到的单位或个人,请于2020年12月18日前办理款项结算。未在规定时间内结算款项的原则上不再办理预开票据业务。
五、学费收缴
请各学院加大力度催缴学生欠费,确保本年学费收入顺利完成。由于需统计分析年度缴费情况并与省财政厅非税局对账,12月19日起暂时关闭学生缴费平台,2021年元月4日起恢复。
六、注意事项
1.各单位要厉行节约,反对浪费,严禁在年末突击花钱;
2.2021年度开账时间根据年终结账情况另行通知。
特此通知。
附件:未核销暂付款情况表
财务处
2020年1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