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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1年年终财务报销、结账有关事宜的通知

2021年11月08日 16:47  点击:[]

校属各单位:

为做好2021年财务决算相关工作,现就年终财务报销、结账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对外报销截止时间

为了保证年终决算顺利进行,2021年财务报销截止时间为1210日。因需做好网上报账系统上线准备,自1211日起,财务处不再受理任何报销业务,转入对账和年终结算,请相关单位和教职工尽早办理财务报销,避免年底扎堆现象。

二、项目清理

根据《河南财政金融学院预算管理办法》,年终各类结余结转资金除在研的科研项目经费结转下年继续使用外,均由学校统筹纳入下年预算。

三、借款清理

根据年终结账工作要求,1211日起不再办理借款业务,已借款(含现金、转账)未冲账的单位和教职工,请于1210日前办理报销冲账手续。确有特殊理由,无法在规定期限内办理借款核销手续的,请及时办理延期还款审批手续。对于借款期限超过2 个月,既不按规定冲销借款又未申请延期还款的,财务处将依据《河南财政金融学院公务借款管理办法》,扣发借款人及相关负责人的工资、校内津贴等。

四、其他应收款项清理

(一)校属各单位要认真梳理对外签订的合同,按合同规定及时催收相关款项;

(二)从财务处领取的票据,请及时到财务处办理结算手续;

(三)相关职能部门应督促各承租单位、经营户将租金、水电费、管理费等上缴财务处;

(四)各相关单位应将收取的资产使用及处置费、培训费、押金等各类款项及时交上缴财务处,坚决杜绝“小金库”现象发生。

以上各类应收款项最迟于121017:00前办理结算手续。

五、预开票据清理

对于票据已开、款项未到的单位或个人,请于20201210日前办理完款项结算。1211日后,原则上不再办理预开票据业务。

六、学费收缴

请各学院加大力度催缴学生欠费,确保本年学费收入顺利完成。由于需要统计分析年度缴费情况并与省财政厅非税局对账,1215日起暂时关闭学生缴费平台,202113日起恢复。

六、注意事项

(一)为及时、真实、完整反映年度收支情况,请及时办理报销业务,尽量避免跨年度报销。

(二)各单位要厉行节约,反对浪费,严禁在年末突击花钱;

(三)2021年度对外报销时间根据年终结账情况确定,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感谢校属各单位和教职工对财务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财务处

2021118

上一条:关于做好2022年度高校基础条件建设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下一条:关于成立河南财政金融学院应收款项清理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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