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国家税务总局河南省税务局第三税务分局要求,我校2021年度发放的日常考核奖、年度目标考核奖、年终一次性奖金、文明城市等需按全年一次性奖金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财务处现已计算完毕,通过本月工资“扣其他”项目扣除。
特此通知。
财务处
2022年1月18日
上一条:关于2022年3月个人所得税扣缴问题的说明 下一条:关于2022年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信息确认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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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财政金融学院 财务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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