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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1年度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

2022年03月31日 10:34  点击:[]

校属各部门:

根据河南省财政厅《关于开展2021年度省级预算绩效自评和项目支出部门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和《河南财政金融学院预算项目绩效目标和绩效评价管理办法》(试行),请各部门根据项目职责分工做好本部门2021年预算项目绩效评价工作,省教育厅和财政厅将对自评情况进行抽查复核,并予以通报,请各部门高度重视。

时间及具体要求:请各部门具体负责项目绩效填报人员按照绩效管理操作手册的要求,于202246日之前到龙子湖校区行政办公楼财务处106房间完成绩效填报工作(需要在财政一体化平台上面填报)。为避免聚集,请各部门安排好自己的时间,分流填报,具体任务分工见附件3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景兰朝 67919269

 

附件:

1.《关于开展2021年度省级预算绩效自评和项目支出部门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

2.绩效管理2.0操作手册

3.绩效自评项目职责分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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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3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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