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属各单位:
根据巡视组要求,在办理购置办公用品、耗材等报销业务时需附《低值易耗品验收单》,办理印刷费报销业务时需附《印刷费用明细表》。自4月22日起,办理上述业务时请填写相关表格,并经相关人员签字、盖章后方可报销。
特此通知。
附件:
1.河南财政金融学院低值易耗品验收单
2.河南财政金融学院印刷费用明细表
财务处
2022年4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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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财政金融学院 财务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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