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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立个人养老金账户有关事项的通知

2023年02月24日 10:01  点击:[]

全体教职工:

2022年11月14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等5部门联合发布了《个人养老金实施办法》。个人养老金制度是政府政策支持、个人自愿参加、市场化运营、实现养老保险补充功能的制度。个人养老金每年缴费上限为1.2万元,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享受税收优惠政策(抵扣个人所得税)。个人自愿通过商业银行开立个人养老金账户后,可购买包括储蓄存款、理财产品、商业养老保险和公募基金等,参加人达到领取基本养老金年龄等情形时可领取个人养老金(按3%计提个人所得税)。

为方便有需求的教职工开立养老金账户,学校特邀请交通银行河南省分行于2023年31日14:00-17:00在龙子湖校区启智楼C101为我校教职工提供个人养老金政策咨询和现场开户服务,有需要的教职工可以在上述时间段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和交行借记卡(交行社保卡可现场激活金融账户)前往办理。现场开户即可领取58元的支付贴金券,还有精美开户礼赠送。

联系人:郭经理 15038225126

        徐经理 15903696957

特此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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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2月24

 

上一条:关于办理2022年度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事项的通知 下一条:关于提交报账业务原始凭证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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